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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太子河区北沙河尤家沟滩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辽宁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辽宁
源发布时间:2024-10-16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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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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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阳市太子河区北沙河尤家沟滩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10-17 至 2024-10-23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撰写人: 罗洲
   (辽阳市太子河区北沙河尤家沟滩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太子河区北沙河尤家沟滩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011-00445 项目名称:辽阳市太子河区北沙河尤家沟滩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71,731.55 最高限价(元):1,471,731.55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名称:辽阳市太子河区北沙河尤家沟滩水毁修复工程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水毁险工修复上部护坡结构采用0.4米厚绿滨垫护坡结合固  滨笼挡墙的型式。绿滨垫边坡坡比为1:2,上部压顶宽度为1.0米, 绿滨垫下部设0.1米厚砂垫层和土工布,绿滨垫规格为4.0×2.0  ×0.4米;固滨笼挡墙共3层,层与层之间相差0.5米,底层宽2.0  米,中间层宽1.5米,顶层宽1米,固滨笼规格为2.0×1.0×1.0  米、1.5×1.0×1.0米、1.0×1.0×1.0米,固滨笼挡墙后侧设置土 工布。水毁险工修复下部护脚结构采用软体沉排结合抛石的型式, 护脚水平防护长度为6米,软体沉排上部抛石厚度不小于0.5米。 土工布要求横纵断裂强度不小于15千牛/每平方米。

黏性土回填要求压实度不小于0.91,无黏性土回填要求相对 密度不小于0.60。

4、投标单位须具备稳定的服务保障队伍,且从事专业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5、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80%工程款。市级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结算金额拨付至97%工程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返还。

6、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此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7、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此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工程专业),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相应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水利局 地  址: 辽阳市太子河区振兴路7A-17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文圣路368-1号楼2单元18层130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银行辽阳建设支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 账号: 8000 2376 0101 8800 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洲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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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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