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委员会拟采购2025年教职工五一慰问品采购项目一项,采购内容为面值人民币300元/张的提货凭证,本项目为1个包。
★二、采购标的清单(实质性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 (元/张) |
1 | 面值人民币300元/张的提货凭证 | 张 | 4100 | 300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发放数量为准,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提货凭证按300元/张计算数量,供应商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将其合并或者拆分为指定金额的电子或实物提货凭证,提货凭证有效期不少于半年(电子凭证自使用人手机账号激活之日起算,实物提货凭证自采购人签收之日起算)。
供应商应建有移动互联网使用平台,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电子(手机号验证码登陆等方式)或实物(可直接在提货点提货)提货凭证,并可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提货方式,使用人可以灵活选择其一,或者两者结合。
3、如供应商提供的提货凭证可使用场景有多类商户时,需根据采购人和上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要求,为采购人筛选能够提供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的商家。
4、电子提货凭证使用平台入口(H5形式等)可******大学******委员会服务号,并设计专属采购人的电子提货凭证使用界面。
5、除可以使用提货凭证的商户外,供应商的自有线上平台可根据采购人的需求上架部分产品(如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扶贫产品、特惠商品等)。
6、采购人在提货凭证的发放或使用中发生问题时,供应商需第一时间协助采购人予以解决,如更换、补发等。如因使用提货凭证提取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妥善处理退换货事宜,如因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进行维权。
7、供应商提供的提货凭证应可兑换对应商家、电商平台销售的等值物品,且可以根据使用人的需求分多次进行提货(使用)。
8、使用提货凭证应能享受配送服务等商家对外统一提供的配套服务。
9、供应商应提供使用统计服务,对发放6个月后还未使用的,将提货凭证领取人、领取时间等信息报送采购人;提货凭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统计还未使用完且还有剩余金额的将提货凭证领取人、领取时间、失效时间报送采购人。对已过有效期的提货凭证,供应商应将提货凭证领取人、领取时间、失效时间报送采购人,采购人有延期需求的应办理延期,不得直接做失效处理。没有使用的提货凭证,所有权及使用权等权益均属于采购人,采购人可另行指定使用方式。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履约时间:采购人确定每次提货凭证的发放数量和金额后,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最终发放清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对应电子或实物提货凭证,电子凭证发放至采购人提供的各手机账号,实物凭证按照采购合同送至指定地点。
2、履约方式: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条件:按照实际发放提货凭证数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费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若遇采购人寒暑假或财务扎帐时期等原因,付款时间可做适当顺延。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付款前,向采购人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足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等额合同款。若成交供应商延期提供发票,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5、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参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以及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6、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服务,30分钟内电话响应,一般性问题在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复杂性问题在12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2)成交供应商应派专职售后服务人员与采购人对接,若人员变动,需通知采购人,得到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动。
(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3日内提供详细的图文版提货凭证使用说明。
(4)成交供应商应确保职工信息安全,具有相应的保密措施。
7、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的办法:
第一,违约责任
(1)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校内处理关于本项目一切事宜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和他人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发生其它安全事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争议解决办法
(1)合同履行期间(含质保期),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法院起诉。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至少包含①职工信息安全的保密措施及承诺、②便捷服务流程、③售后服务体系及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④应急预案等。
2、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1日起至磋商截止之日止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
3、供应商提货凭证能在连锁商超/电商平台使用。
注: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磋商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本章所包含的全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