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2025年繁荣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质增效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第五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51051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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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水务局以《关于对嫩江市2025年繁荣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嫩水发〔2025〕20号)的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中央水利发展资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流失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嫩江市2025年繁荣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质增效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第五标段)
2.2 建设地点:嫩江市前进镇繁荣村
2.3 建设规模与任务
嫩江市2025年繁荣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质增效项目总土地面积24km2,水土流失总面积19.72km2。本项目建设规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59km2。
1、预防保护区:
经过现场考察,植被覆盖率高植被状态良好,自然修复状态以满足要求。
2、综合治理区:
(1)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治理5条侵蚀沟,总长度1514m,治理面积1.28hm2,共修建谷坊14座(全部为格宾石笼谷坊),格宾石笼沟头防护7座,沟道防护0.27km,削坡2429m3,营造侵蚀沟坡防蚀林0.48hm2,侵蚀沟底防冲林0.19hm2。
******居型小流域,措施为村内绿化美化,其中,新建路灯100盏,景观围栏2183m,绿化树木380株,宣传牌1个。
(3)深耕深松工程:深耕深松面积16.54km2。
3、生态修复区:新建护岸7处,总长4.398km,其中,新建生态护岸2.292km,新建工程护岸2.106km(其中,坡式护岸1.355km,墙式护岸0.751km),生态护岸植草面积0.63hm2。
主要工程量挖方32383.2m3,填方16646.94m3,雷诺护垫10713.9m3,格宾石笼3374.36m3,砂砾石垫层1923.8m3,无纺布46622.79m2,丁香19088株,灌木柳7652株,绿化树木380株(具体以本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不可兼投不可兼中),本次水土流失监测招标为第五标段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 服务内容:完成嫩江市2025年繁荣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质增效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服务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提交成果文件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第五标段招标控制价:4.5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或水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01月-2025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水务局
电 话:
******
招 标 人:嫩江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嫩江市嫩兴路52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51-
******转3013
信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