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H24-210300-15110-001-002
二、合同名称:鞍山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南区食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300-15110
四、项目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71号
联系方式:******244
******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湖南大石街1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充足稳定的货源;具备良好的仓储能力和快捷的运输能力;能够按采购人的需求计划准时供应。2.保证每天早8:00前能将产品及时送到采购人地点。3.采购人要求供货时,必须将食品原料无偿配送至指定位置并完成装卸工作;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配送证,统一着装,干净卫生,语言文明;对配送的食品原料轻拿轻放,配合采购人检斤验货,保证外形完整并按指定位置摆放到位。配送菜品设施(如菜筐、鸡蛋筐、豆腐筐)等干净,无污渍。4.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送货车辆专车专用,并配有专车配货;车内、车外卫生整洁,车内空气流通,具备防污、防蝇、防腐、防冻设施。需保证所供货品生鲜与冷冻分离,不得一车全部供应。5.严格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提供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3,162.41元
合同金额:113,162.41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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