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拟实施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情况公示如下:
产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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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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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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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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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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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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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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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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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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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主加氢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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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50
废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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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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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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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至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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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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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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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预加氢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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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50
废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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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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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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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至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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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25年3月26日-2025年3月30日,共5天。
反馈意见方式:新北区生态环境局固废与辐射环境科,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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