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大佛遗产地2025年国庆假日部分文旅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采购人)拟对乐山大佛遗产地2025年国庆假日部分文旅活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大佛遗产地2025年国庆假日部分文旅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乐山大佛遗产地2025年国庆假日部分文旅活动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采购包数及数量:共2包。
第1包:活动氛围营造服务采购;
第2包:外聘演出服务人员采购。
注:每包成交供应商为1家,供应商不可中选多个包数。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及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至少提供一个前三年内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案例(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26日(不低于3个工作日)每天09: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2、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网络领取谈判文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中需注明项目名称、包号、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以上资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报名邮箱标题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原件在开标前提交(不递交视同报名无效)。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144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公告9.23.pdf
线下进行项目公告.pdf